
国家为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、降低物流成本,设立了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。然而,有人却利用这一政策,通过伪造证件等手段偷逃高速路费,最终触犯法律。
男子周某经营着一家水产店,为了运输活鱼,他雇佣司机在多地奔波。根据相关政策,二轴货车车货总量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,或超限超载未超过5%的,可免收高速通行费。出口收费站工作人员会查验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,人工判定车辆是否符合“绿通”政策。
2022年11月,周某伪造了其名下两辆重型普通货车的行驶证副本,将其中一辆车的总质量从12005kg更改为18000kg,另一辆车从15975kg更改为18000kg。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,周某使用这些伪造的行驶证,让两辆车违规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共偷逃高速公路费用达2万余元。
近日,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伪造车辆行驶证的方式,骗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用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周某具有自首、自愿认罪认罚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,依法可以从轻、从宽处罚。同时,考虑到周某有悔罪表现,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来源,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该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。
宣判后,周某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服从判决,不再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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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闵佳 | 通讯员:陈继玉
编辑:李潇凝 | 校对:李兴会
责编:徐勇 | 审核:张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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