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约后再用6年!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月底到期

8月29日,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,襄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(简称巡游车)经营权使用期限将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,请车主尽快办理经营权使用延续手续和营运证件。

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此次市区巡游车运营权到期后,按照“尊重历史、实事求是、统筹兼顾、依法依规”的原则,市区巡游车行业继续实行规模化、集约化、公司化经营。市区巡游车经营权继续实行无偿使用、有期限管理,经营权使用延续期限为6年,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30年8月31日止。

拟继续在襄阳市区从事巡游车经营的,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(所属公司)办理经营权使用延续手续和相关营运证件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巡游车经营资格,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收回车辆经营权。

对不再用于经营的巡游车,依照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依法组织回收处置车辆顶灯、座套、空车牌、服务监督卡、运价标签、外观标识、车载监控等运营标志和专用设备。

据了解,目前襄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总量继续保持2200台不变,除襄阳市公交集团的500台巡游出租汽车继续实行“公车公营”外,历史原因形成的1700辆巡游出租汽车,保持原有经营模式不变。

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9月1日起,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,对未依法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车经营活动的,依据相关规定和条例,予以暂扣车辆,责令改正,每辆车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

(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)

记者:沈明晶 陈莉莉 | 通讯员:李华群 姜楚南

编辑:董子川 | 校对:周娜

责编:朱科 | 审核:龚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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