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月起,襄阳市开始执行新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标准。这次调整,不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金额有上涨,用人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明确了“上限”和“下限”。这项新政对我们每月缴费有多大影响?一起来了解。
本月起,襄阳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开始执行新的标准,最近,不少灵活就业的市民在缴费时发现,这个月的缴费金额和上个月不一样了。

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周丽说:“本年度内7月至9月未及时缴纳医保费的,仍按原来的标准缴纳是每月416.7元。10月份以后就按照新的基数来进行缴纳,每个月应缴纳436.9元,比上月缴费金额上涨了20.2元。”
市医保部门介绍,新的医保缴费标准是从今年10月至明年6月,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缴纳。如果担心中途忘缴漏缴,影响医保报销,也可以提前多月预缴,最长能预缴医保费到明年6月。
而对于用人单位职工来说,缴费基数则设置了非常人性化的封顶线和保底线。

新发布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限是21678元,下限是4299元,用人单位应据实申报。按照新基数,单位职工最高月缴纳医保费为2283.19元,最低月缴纳医保费为458.40元,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,按月申报核定。这样的设置,既保障了相对低收入群体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,也考虑了相对高收入人群的实际承受能力,体现了医保互助共济的基本原则。
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周丽说:“比如说他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2万5千元,超过了上限,那么就要按照上限21678元的基数来执行;如果他的工资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,没有达到下限,那么就要按照下限4299元来执行。”

用人单位在申报工资基数时,只用据实申报,无须担心上下限的问题,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调整。
市医保部门提醒,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“楚税通”、“鄂汇办”APP或者手机银行足不出户缴费,也可以去指定的银行网点线下缴费。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向所管辖的税务局统一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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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汤印 | 通讯员:周丽
编辑:薛晓樊 江雨凌(实习生)| 校对:刘斌贝
责编:周群 | 审核:周嘉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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